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

僱用外勞,人力仲介可供選擇

僱用外勞,人力仲介可供選擇



今年再度獲得勞委會跨國人力仲介表揚的國際公司受訪時說,定期關心雇主和勞工、為他們解決問題是連續兩次得獎的關鍵。此外,聘華僑擔任翻譯,更貼近外勞內心,也是客戶滿意度高的主要因素。勞委會副主委表示,外勞評鑑採「獎優汰劣」的製度,就是要給雇主和勞工最好的保障。

連續兩年的評鑑都進入全國前五名的公司董事長認為,擔任外勞仲介最重要的就是與雇主、勞工間的溝通。他表示,公司的翻譯人員全都聘請當地華僑,當外勞向公司抱怨雇主的不合理,翻譯人員可以充分了解他們的心理,女傭適時給予輔導和協調,而非單純翻譯。

建議,外勞仲介該建立一套危機處理機制,在每次解決問題後,討論出日後的防範方法,以增加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
今年第三次獲獎的中信人力資源總經理楊文淇認為,外勞仲介公司應做好告知本國勞資法令的工作。當外勞被仲介到台灣,公司就該告知薪資和工時的基本規定,保障勞工權益。例如外勞從事幫傭工作時,雇主不得再要求其去別的地方工作。

勞委會自92年起開始舉辦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外勞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計畫」,並於96年將評鑑法制化。表示,評鑑以品質管理、違規處分、顧客服務等為指標,評鑑不合格者,將不予換發執業許可證,藉此保障雇主與外籍勞工的權益。
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中,看護依評鑑成績高低分為A、B、C三級,且完全公開在職訓局網站,可供需要外勞仲介的公司或個人僱用時參考。

此外,也提到,許多外勞仲介以業績為導向,忽略服務的本質。他認為,看護工不定期打電話關心雇主和外勞的狀況很重要。回憶,人力仲介有次打電話給一位僱用外籍幫傭的雇主,一直無人接聽,到當事人的家拜訪後才發現該雇主因受詐騙,正準備請幫傭拿錢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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